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系统!
伴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第二次工业革命直到如今的信息时代,科技的发展可谓是突飞猛进,但是无论科技如何发达,它都会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没人可以保证任何一个系统、任何一个产品绝对安全。
信息时代的发展,在享有便利生活的同时,黑客也在想方设法地去攻击网络,盗取网络中的信息。而有这么一个人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某宝的漏洞,疯狂从中套取1300万之多。
这个人在发现这个漏洞之前,也并不是黑客。
他叫小安(化名),出生在贵州一个相对贫困的家庭,因为家庭条件十分有限,加上父亲嗜赌,小安没有得到太多的教育机会,初中毕业后他就没有继续读书了。
小安在家闲置了两年,随后便开始打工,2015年,20岁的小安和网友开了一家网店以及一个很小的游戏工作室,主要就是帮人经营一些小软件或者帮人代充会员,一个月的收入大约在五六千月左右,业绩好也能达到两万元左右。
若是小安能够一直经营自己的网店,就算不能大富大贵,但也能小赚一笔,然而人生的一次“意外”让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小安发现了第三方交易平台某宝的交易漏洞。
小安经常会帮人充值一些会员,有一次某宝的账户余额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他在TB网上购买了某会员卡,系统显示交易成功,但是客户却说没收到会员卡,小安觉得奇怪,但某宝又忽然向他发起了退款。
小安的账户里面平白无故多了120元,小安又重新测试了一下,他清空某宝里面的钱后再次购买会员,系统同样显示支付成功,但是会员卡并没有购买成功,因为没有购买成功,TB网就通过某宝再次发起了退款。
小安这下明白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某宝和某网页出现了一个支付漏洞,因为大多数人在使用某宝的时候都会绑定银行卡,账户余额不足直接会从银行卡里面扣钱,但是小安因为记账需要,也没有绑定银行卡,因此出现了余额不足的情况。
人的贪欲就像是一个无底洞,得到一件东西之后,就会追逐下一个目标;小安看到这个漏洞后,也开始从中盗取钱财,他一次性购买了十张会员卡,一下子就得到了1200元,小安一个月辛辛苦苦也就赚五六千,现在他随随便便就能赚这么多,谁又能抵挡得住这种诱惑力,
小安无心经营自己的网店,每天就靠着漏洞套取钱财为生,小安花钱也是大手大脚,经常出入一些高档场所,每次都是几千几万的花销,从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案发,小安前前后后一共盗取了1300多万元。
警方在找到小安时,只缴获了300万元的现金,其余的1000万元已经被小安挥霍一空,这么大的一笔钱小安并没有拿去买房,也没有拿去买车,就算天天出入一些高档场合也花不完这么多,他又是如何在短短几个月内花完这笔钱呢?
警方发现小安在吃喝上花费的钱并不是特别多,他的钱大多数都用在充值网游和打赏女主播上面,他在打赏女主播上面丝毫都不“吝啬”,每次动不动就是上万元,最多的一次就打赏了八万元,前前后后有四百万打赏给了女主播,除此之外每个月还会定期给父母一些钱花,父母觉得这是儿子通过正当渠道赚来的,也从不过问这笔钱的来源。
警方以盗窃罪将其依法抓捕归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多次盗窃的一种行为,小安虽然是通过TB网和某宝的支付漏洞获利,但他的其实是窃取了他人财物,进行“占有”,不管是立案金额还是盗窃的次数都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小安在归案之后表现出了非常复杂的心理,在法庭上声称他对不起某公司,但不后悔自己的行为。
经过法庭审理,认定小安盗窃罪成立,小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被害单位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15年有期徒刑。
21岁的年轻小伙,因为无法遏制住自己的欲望,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每个人都爱“钱”,没有人能够拒绝去“爱钱”,因为这是人性的本能,在本能驱使下,也推动着社会进步,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