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移动支付非常普遍
但对于企业来说
POS卡仍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支付手段
使用POS机时,有时会出现收货延迟的情况
但是你已经看到少量的钱马上就到了,大量的钱消失了
甚至是丢失的POS?
财政困难,POS机销售找到“财富之路”
罗军是淘宝网店的老板。他也从事货运业务。他也是一个POS代理商。他有好几份工作。他看起来又胖又硬,但最近他一团糟。不仅网店生意冷清,还欠了不少债。罗军突然想到之前有个客户赵瑞,因为银行卡的问题,他通过POS刷卡后,无法将钱转到绑定的银行卡上,于是罗军打算利用这个漏洞,将赵瑞的P0S机绑定的银行卡换成自己的银行卡,再进行转账赵瑞的P0S机刷卡的钱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周转。如果赵瑞问,罗军会把这解释成银行卡问题。
考虑到这个借口,罗军利用工作的便利,将绑定在赵瑞的P0S机上的银行卡换成了自己在POS机后面的银行卡,然后以“客户的P0S机无法到达账户和需要更改银行卡号”。考试合格后,罗军伪造了委托书。
3月15日上午,罗军收到一次性结算的12万元P0S机信用卡消费款。钱一到,罗军就直接用在自己的还款费用上。虽然他知道这种方法不能持久,但罗军还是没能留住金钱的诱惑。
在这边,赵锐打电话给罗军,因为她还没有收到超过120000元的付款。罗军称,这12万元已经被银行冻结,他会帮助银行批准,但需要一段时间。
罗军答应保证机票,但赵锐很怀疑。赵锐联系了POS机公司。经查询,赵瑞发现她店里的所有信息都与罗军的个人信息有关。
原来,由于赵瑞的银行卡被冻结,罗军让赵瑞用身份证和她合影。赵瑞当时并不怀疑,于是与罗军合作,向罗军提供了相关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罗军得到这些信息后,把赵瑞店里的所有信息都改了,从中受益。
在监狱里,忏悔
这种“偷梁换柱”的伎俩,罗军也被另一位顾客采用。2018年底,罗军帮助POS客户李光权维修接触不良的POS机。罗军假装查看店里POS机的状态。为了更换绑定银行卡,罗军提议为李光权更换一台新的POS机。出于信任,李光权同意了。
半个月后,李广全查看了POS机的账户,发现两笔共计1.5万元的付款不见了。罗军解释说,这是公司内部会计制度的问题。李光权当时没有多想。直到一个月后,李光权的朋友通过POS机给了他200元,他几天都没到账。当李光权感到不安,再次给罗军打电话时,发现对方已经关机。
李广全联系了POS机公司,发现他店里的POS机账户又是罗军的!客户通过P0S机支付的每一笔钱都进入罗军的银行账户,罗军将收到的钱转账给李光权。李光权没有进入账户的3笔钱,其实当天就到了罗军的账户上,罗军看到金额很大,就没有转帐给李光权,而是用于日常消费。
于是,赵锐和李光权立即报警。庭审后,罗军交代了自己多次更改POS机银行账户信息进行盗窃的事实。
2019年8月28日,成都市皮都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结合罗军自首、全额退款、供述、处罚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罗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正在狱中的罗军后悔自己的愚蠢行为,但他必须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
傅先义
皮都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我们经常听到
消费者用POS机刷卡,然后刷卡
POS机业务被盗
通常是内心的鬼魂
有人认为
类似超市POS
单一消费价格不高
很容易弄错
“这是一个小优势,性质不严重”
但实际上,这是偷窃
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携带凶器、扒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来说,盗窃情节轻微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盗窃罪达到一定数额和情节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字[2013]8号),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在刑法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的犯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政策,结合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情况,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我省公私财物盗窃价值1600余元,是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
行为人有“盗窃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的50%确定“数额较大”的标准。
如果作案人和本案的罗军一样,通过更改POS信息进行盗窃,无论盗窃金额有多大,都将构成盗窃罪。
罗军使用POS机代理的身份犯罪
POS公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POS机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是公司对罗军的行为不了解,也不提供任何帮助,不构成共同犯罪;二是罗军的身份是代理人,与公司有合作关系,不是公司的员工,所以他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而POS机公司无需为其盗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用POS机取款是否违法?
一些使用POS机的商家为其他商家提供“信用卡套现”服务以赚取利润。他们认为他们可以找到一条盈利的捷径。然而,这是一种欺诈性银行资金违法行为!
POS机套现的实质是将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转变为现金贷款,使发卡机构无法判断持卡人的正常信用状况和信用卡资金的使用情况,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给金融安全带来巨大风险,也容易滋生地下金融活动,影响社会稳定。一旦发现,POS机商户可追回POS机及工具,影响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碍信用卡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银行以虚构交易、明码标价、现金返还等方式直接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使用POS机等方式的现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其中,套现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机构拖欠2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留,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金融机构资金未在100万元以上的期限内到位,或者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